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一种水稻田苗后除草剂,药效稳定,对秧苗安全,除草效果好,用于防除多种一年生杂草和部分多年生杂草。
登记作物及使用方法:
作物或范围 |
防治对象 |
制剂用药量 |
使用方法 |
水稻秧田、抛秧田、移栽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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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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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0克/亩(1050-1350克/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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茎叶喷雾 |
水稻直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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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00克/亩(1050-1500克/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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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秧田:水稻3叶期,稗草1.5-3叶期,施药前排干田水,保持土壤湿润。将药液均匀喷于杂草表面,药后24-48小时内复浅水(3-5厘米),水深以不淹没稻苗心叶为准,保水5-7天(只灌不排)。抛秧田、移栽田应在水稻返青后用药,直播稻3叶期用药。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如需二次用药,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关键的注意事项:
1.本品活性较高,施药剂量要准确,均匀喷雾,不可重喷或漏喷。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缺水时立即灌水,一周内不排水。
2.水稻2.5叶期以前易产生药害,不宜施药,水稻拨节、孕穗期勿用药。
3.本品在土壤中有累积作用,可能对后茬作物产生残留药害,因此第二茬最好种植水稻、小粒谷物、玉米、高粱等耐药作物。药后8个月内应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特别注意使用本品的田块,下一年不能种植甜菜、茄子、烟草等。番茄、胡萝卜等则需两年后才可以种植。
4.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多种蔬菜对本品敏感,使用时,注意漂移并应避免用使用过本品的稻田水浇灌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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