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一种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的杀菌剂,具有强内吸性、持效期较长,残留低的特点,使用方便,是防治稻瘟病的理想药剂。
登记作物及使用方法:
作物(或范围) |
防治对象 |
制剂用药量 |
使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75-100克/亩(1125-1500克/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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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 |
使用说明:
1.苗瘟:秧苗3-4叶期;叶瘟:叶瘟初发期;穗颈瘟:水稻破口期,根据不同生育期,每亩兑水15-45千克喷雾处理。
2.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2次。
3.本品属预防性杀菌剂,一般应在病害发生前使用,特别在防治穗颈瘟时,切勿贻误用药时机。
4.使用本品后,视天气及病害发生情况,7-10天后再用药一次。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关键的注意事项:
1.如附近有蔬菜幼苗时,应注意不要将药物散布在幼苗上。
2.本品对蜜蜂、鱼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药液流入湖泊、鱼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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