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公示 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关于6000t/a麦草畏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现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予公示。 建设单位: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25日 调试公示 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关于6000t/a麦草畏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现进入调试阶段,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4日,现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予公示。 建设单位: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10000吨/年含氟废液焚烧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10000吨年含氟废液焚烧工程 点击查看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含氟废液炉竣工验收意见 点击查看
验收公示 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20400t/a麦草畏等农药原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年产300环氧菌唑原药)和年产3500吨草铵膦、2000吨麦草畏、500吨异噁草松项目(年产500异噁草松及副产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于2021年9月22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予公示。 建设单位: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9月22日 附: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它情况说明)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点击查看 2、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意见 点击查看 3、竣工环境保护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点击查看
根据《省应急厅关于印发《硝化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年7月21)、《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应急〔2020〕1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应急[2020]56号)要求,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内实施《2000吨/年氟磺胺草醚、500吨/年三氟羧草醚硝化反应本质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1550万元,其中设备费用1050万元,材料及安装费用100万元,其他费用400万元,不新增土建,项目建成后原生产能力不变。 本项目决策事项由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委托南通刚正评估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南通市开展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通稳〔201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稳〔2017〕1号)、《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通办〔2020〕8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陈先生(稳评责任主体: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8252739500;或者李经理(稳评实施单位:南通刚正评估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3862807779。 特此公示。 南通刚正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竣工公示 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关于300t/a环氧菌唑、500t/a异噁草松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现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予公示。 建设单位: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2月21日 调试公示 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关于300t/a环氧菌唑、500t/a异噁草松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现进入调试阶段,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0日,现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予公示。 建设单位: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2月21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青农化C-1丙类仓库扩建技改项目 投资总额:1925万元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沿江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 建设规模:项目投资1925万元,新增用地3020平方米,对北侧厂区建设C-1丙类仓库扩建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本项目利用北厂区现有空地建设丙类库1座,用于存储厂区内的部分丙类产品项目占地3020m2,建筑面积2998m2。项目所需设备主要为堆存物料所需的货架、托盘、堆垛机、转轨车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寄信、电话 联系人:何正峰 电话:13951053282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沿江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912124086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一现状调查一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现状监测一报告书编制一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五、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见公众调查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公众调查表,提出意见 2.以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建设项目的基本资料。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