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组织党员、管理人员学习新《环境保护法》

发布日期:2014-08-29

为更好地贯彻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公司于2014年8月17日邀请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法规处环保专家做了专题报告,公司党员、中段长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以此提升各级管理者对环保新规的理解、认识。

培训会上主讲人围绕新修订《环保法》的修改背景、修改主要内容和实施准备等方面,结合详实的数据、资料,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全面准确地对新修订的《环保法》进行了精辟的诠释。学习会上,公司董事长于国权要求公司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宣传《环保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主动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与全社会共同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会议期间,向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发放了新修订的《环保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