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新《农药生产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7-11-27

2017年,随着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等新规的颁布与实施,将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农药的登记许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试验单位许可统一划归农业部门管理,避免多头管理的局面。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新农药生产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提交了相关资料,省农委组织专家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考核。经考核审查,省农委于2017年11月13日对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颁发了农药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新条例实施下的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将有利于整个农药行业的有序竞争。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新规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为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提供条件。